双流首套房证明有什么用-证明首套房资格
双流首套房证明这东西,说白了就是给买房这件事盖个“官方章”的纸片儿。平时办事儿,啥资料堆一桌子,房东要么中介可能都敢问一句:“这凭证哪位给的?”你要是说“是我自己收的”,那等于没说;你要是说“是银行给的”,那更是天大的谎言,连中介都不信。出于银行给出的,叫“贷款发放通知书”,那张红章儿上面印的是银行的名字,跟你的名字、跟这套房的产权归属彻底扯不上边儿。 在双流这片儿,首套房证明不只是是一张文件,它是你手里那张通往新居的“入场券”,也是赶明儿万一要办居住证、申请学区名额要么赶明儿结婚买房时,证明你名下资产状况的“底牌”。拿这个去办居住证,最卡的就是这玩意儿。没这个,街道办可能直接把你推出去说“你名下无房,不符合 criteria",到时候你在双流混啥?连个家都不算,连个证明你在这儿的身份都没有。拿这个去办学区,那更是直接往死里钻。别看有“多孩政策”能够略微松口气,但一旦孩子被分到了,那证明还得拿出来给老师、给学校看,说是“你家有房了”。学校要是真查清了,把你名下那套房子搞走,你也别想糊弄那会儿,到时候孩子上学得跟打仗一样。 最扎心的时候,还是那种“急用”的时刻。
比如你跟房东约了看房,结局房东临时想换人,手里拿不出房产证,你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。
这时候,只有这个“首套房证明”能救急。房东一看,嘿,原来咱俩之前签过合同,再查一下征信和房产记录,发现你有房,那这事儿就那会儿了。
要是连个证明都没有,房东直接把你踢出去,你拿啥去跟装修公司说“明天要入住”?你拿啥去跟物业说“我要办小区卡”?你就连可能连个钥匙都拿不到。 实际上,在双流这种信息化程度不低的地方,这东西早就不是“证明”了,它变成了“身份”的具象化。
你看那些要办社保卡的,有时候都懒得去窗口,直接在手机上扫个码,后台自动识别你的房产状态。
要是没有这个,那只能硬着头皮去打印。但打印费不说,还得跑三趟:打印、盖章、邮寄。等到你拿到手的时候,可能房子都旧了,要么发票都过期了,那证明就彻底废了。 再说说那些想买二套房,但怕首套房证明不够用的情况。
实际上有个小小的破绽能够钻,那就是“购房合同”。
要是合同上有明确的“首套房”备注条款,要么是在办理贷款之前当地政策准开具“首套房认定证明”的,那还真有可能拿到。
不过目前两套房加三套房都算“多套”,这个逻辑在双流已经 pretty clear 了。
故此,哪位要是真心想把房子买下来,要么真心想让这套房子赶明儿能住,那这个“首套房证明”就是绕不开的硬通货。 有人可能会想,我自己去银行要个贷款合同,不就有名字和房号了吗?这就好比你去问警察,警察问你“你目前住哪”,你直接回“我家”就行,警察心里多少知道?但法律程序不一样。银行发的贷款合同,那是金融协议,跟房产登记系统是两码事。登记系统里写的是“某某名下,某某房”,银行合同里写的是“某某某申请人,申请贷款购买某某房”。前者是事实陈述,后者是借贷关系。混在一起,不仅骗得了一时,连骗一辈子都有可能。
要是赶明儿真出了事,要么确实去法院起诉啥产权纠纷,法官看着都皱眉头。
毕竟,房产证是物权,而贷款合同是债权,这两个概念在司法实践中是能够分开的。 故此,别认定这玩意儿忒虚,忒廉价。它代表了政府部门对你名下房产的一种初步认定,代表了这套房子还在你名下,权利在你手里。
哪怕它只是临时的、附带的,但在你办入住、办居住证、就连赶明儿买房的那一刻,它供给的保险感是一块钱买不来的。 最终提醒你一句,拿着这个证明去办事,记得带上原件。中介那边大约率不会让你去银行印,出于他们怕你到时候被银行红脸,到时候你拿着银行盖章的“非首套房”去跟中介说,中介还得跟你解释,解释不清了,你就直接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了,到时候费事大了。到时候,哪位也别想好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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