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关系仲裁申请 申请人:张三 身份证号:310100 联系电话:13800138000 被申请人:某科技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10100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:李四 住所地:北京市朝阳区 XX 路 XX 号 仲裁请求: 一、确认申请人于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期间与被申请人存有劳动关系。 二、确认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仲裁裁决之日止的工资及加班费共计人民币 125,000 元(其中月薪 18,000 元,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29,000 元,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20,000 元)。 三、责令被申请人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加班费;若经双方无法达成一致,则持续履行劳动合同,补足加班费。 四、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。 事实与理由: 我是 2023 年 4 月份才入职这家公司的,那时候领导就跟我说了,咱们这行,每天早八到晚九,刚下班还得接着开会,这哪是上班啊,这是坐班,日子得过得长点。算是这种“朝八晚九”的常态,故此我在工位上熬了快两年。公司给我的工资单上写着月底发,可我目前都快十个多月了,这账算得也忒慢了吧?我那是真心想多干活,图个事业有成,结局到了端盘子都嫌肉少。 入职时公司没跟我签正式的书面合同,只发了一纸影印版《录用通知书》。

那时候我脑子一热,心想只要没背黑锅,签了这字也是凭本事打工。

后来老板突然说“咱们是创业公司,先口头约定,合同再补”,我就没再唠叨。结局出了事就怪我“不守规矩”,怪我“面试没考好”,最终这活还是我干,工资还是我拿。 让我最受不了的就是那算加班费的事儿。公司规定,下午三点到五点算一般/平平加班,六点到九点算熬夜加班,十一到十五点算通宵加班。我有时候加班到十二点,领导说“辛苦了”,我就点点头,心里想着下次早点走。可加班费,听说是要按“200% 的工资”给,这比例要是给一半,我就得回个“行行行”。公司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,只发当月工资条上写的数字,至于平时加班的,连个附加的明细都没打给我。我就想着,反正我都干了,凑合算吧,别着凉了。 直到今年七月份,老板突然打电话叫我去一趟,说公司要出个新项目,让我“特别照顾”,让我“通宵加班”,还给我安排个“临时工”的假名。我就心想,既然是临时工,那就得加倍干啊,毕竟咱们工资好合计。结局他就给我发了工资条,上面只写了当月工资,剩下的钱全没打给我。我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,心想:这几十万的加班费,最终连个影儿都没见着,怕是又要卷款跑路了吧? 我拿着钱找 HR 理论,说加班费没给,给他看考勤记录,也没录音,他态度特别冷,说“这是公司制度,哪位说的都行”,还威胁我“赶明儿别来我公司了”。我气得想骂娘,但想着我也没大本事,忍忍吧。

后来我又找财务,财务说是年底汇总,要等下个月发十二月份的工资。可我目前都快一年了,这账如何算? 我认定自己不是冤大头,我也不是故意给公司搞“拖后腿”的。上班那会儿,领导交代多,我字都写歪,还想着多写点材料,结局到了年底,那堆堆的 PPT 根本来不及改,全被扔进了垃圾桶。

这哪是加班啊,这分明是赶工期。我每年都能休个假,公司二话不说,就把我的年假给扣了,只给我发一个月工资,理由嘛,就是“未预留充足的工作工夫”。我就想,这年头,还没等放假,就要先给我发工资,还要我加班,还给我扣年假,这日子如何过? 目前的我,手里攥着如此多钱,心里却憋着一股气。钱归我了,但心里的那块石头摔得特响。

这 12.5 万的欠账,如何算都让我认定心里堵得慌。我要求公司给个说法,要么补钱,要么让公司给我一份公平合理的加班费清单。 我知道,光靠嘴说,哪位也说服不了公司。我得把这个事儿闹到法院来。

要是公司还是不肯给,那我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,去申请劳动仲裁,哪怕到时候公司派个律师来,我也绝不低头。

这 12.5 万的钱,是我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,不能出于公司那套“加班费就是发工资”的鬼话,就白白地散落在尘土里。 希望仲裁委能公正审理,帮我讨回公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