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嘿,老李,这证明单给你开好了。你之前跟我提过想辞职,结局公司那边流程卡住了,我这边想着你的表现一直挺靠谱,就帮你把手续搭上了。

不过咱得实话实说,这证明上写的不是我要你走,而是公司出具的,你得确认下内容能不能调成“公司拍板”。 你看,公司就是认定你这个人挺靠谱,不想给你留啥遗憾,故此就把这单子给你了。

说白了,就是公司说“算了,反正你表现好,咱不跟你闹了,明天给你办手续”。

你想想,要是真不用写了,那你是不是还得自己跟 HR 扯皮?

要么拿个离职申请去填表?这费事可多了去了。

故此,这证明单就是公司给咱盖的“免提”牌,意思是:别问了,别填表了,直接走人就行。 咱得看看具体写了啥。上面写着“因个人缘由辞职,具体细节咱们不细说”,这句话实际上挺含糊的。但要是你仔细琢磨,实际上已经说了不是公司要赶你走,而是你自己想走。

要是公司要赶你走,那合同上应当早就写了“协商解除”要么“公司提出”,你难道还等着自己去提离职?这说明公司可能根本没打算让你走,要么是认定你走了也挺费事,索性就等你自己先提了。 并且,这证明单上也没提咱们劳动仲裁的事儿。你要是真揪心被裁,这证明单得写上“我司应允发起仲裁”,要么“双方应允通过仲裁解决”,这样你才能彻底稳了。目前这证明单上写得没那么狠,你要是再敢去提仲裁,那岂不是白忙活?故此,你要是怕费事,就拿着这单去填个“个人缘由”,心里也就踏实了。 还有啊,这证明单上确实没写具体缘由。你要是真认定委屈,要么认定公司不给益处,你也得等明天再去跟老板说。

这时候你再去提仲裁,那公司就得拿出证据说你违法了,这官司打多难啊。

故此,要是你不想费事,就先把这证明单调个“个人缘由”,明天再去跟老板聊两句,说不定老板心情好,也就真让你走了。 自然,这证明单也不是彻底没用的。你要是赶明儿想赖账,要么认定公司没按承诺办,那你能够拿着这证明单去找律师,要么让律师去跟公司说:“你看,公司既然应允你走了,那肯定有道理,不能反悔。”到时候,公司要是敢反悔,那就是证据,你不用自己去坐牢。 总而言之,这证明单就是个“定心丸”。公司说“你走吧”,你就安心走吧。你要是去填表,那得看老板心情,说不定还得跟你谈条件。

故此,最好就别填了,直接把这证明单给公司看,让他们自己看看,这单子写了啥,是不是他们自己写的。

要是公司不想让你走,那他们肯定会在合同里写得挺清楚,你就别指望这证明单能糊弄那会儿。 最终,咱还得提一句,这证明单上没写具体金额,也没写具体赔偿。你要是真揪心公司不给钱,那你也得等明天去跟老板谈。

这时候你再提仲裁,公司就得拿出证据说你违法了,这官司打多难啊。

故此,要是你不想费事,就先把这证明单调个“个人缘由”,明天再去跟老板聊两句,说不定老板心情好,也就真让你走了。 行了,就这些。你赶紧把这证明单给公司开好了,明天再去填个“个人缘由”,心里也就踏实了。

要是公司真想让你走,那他们肯定会在合同里写得挺清楚,你就别指望这证明单能糊弄那会儿。

要是公司不想让你走,那他们肯定会在合同里写得挺清楚,你就别指望这证明单能糊弄那会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