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查令申请书法院版-法院版调查令申请
调查令申请书 致: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:张三(身份证号:110101199001011234) 被申请人:XX 科技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10100MA2XXXXXX) 案由: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:请求贵院向上述被申请人发出调查令,要求其配合供给以下证据: 自从我们启动搭伙以来,被申请人一直用一套自造的算法系统来核算我们的交易流水。
这套系统被我们戏称为“自研黑盒”,出于它的接口文档写得比网吧菜单还乱,并且根本不给第三方看。根据合同第 5 条,双方务必共享“最终结算数据”,但我连系统登录的权限都没有,连对方电脑的空闲工夫都不知道,故此这局部流水全是瞎猜的。 请求事项 1.请求贵院向被申请人发出《调查令》,明确其务必向申请人供给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 日止的所有核心交易系统权限、登录凭证还有后台数据接口文档。 2.明确调查范围:包含用户身份验证过程、订单生成逻辑、资金流转链路还有系统日志记录。 3.明确工夫期限:调查期间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7 月 15 日止,好让申请人能搞定对系统漏洞的排查。 4.明确费用承担:本次调查形成的交通、通讯等必要支出,由被申请人全额承担。 事实与理由 说句大白话,目前的交易环境给咱们合伙企业出了个大难题。双方签了三年搭伙协议,名义上是商业伙伴,但实际上出于技术对接难题,改写了三年的分成规则。根据合同第 5.2 条约定:“双方应共享‘最终结算数据’,确保透明度。”这话听着像情分,执行起来就是硬指标。 难题出在系统对接上。申请人在 2023 年中标了被申请人的云服务平台,当时是对方派工程师来现场调试的,留下了那个用来调试用的管理员账号。按照惯例,那个账号应当定期移交。可到了今年 4 月,对方突然以“系统升级”为由,把那个账号锁了,说是“为了保险不再开放”。 这就尴尬了。查不到内部代码,查不到如何算账,查不到如何分钱。我只能凭印象按个“流水号”估算一下,结局人家压根就没跟过我们。上周我试着去他们的测试账号登录,结局提示“系统维护中,请勿操作”。
这种时候,光靠嘴上说“咱们搭伙得挺好”根本行不通,数据是死的,人得动。 我查了他们的官网,发现他们根本不供给“系统日志”这个功能模块,连个后台管理页面都是黑屏。他们对外宣称自己用的是“自研黑盒”,结局连最根本的接口文档都没给第三方,连个小白都看不懂。
这种情况下,我只能认定是他们在搞“信息不对称”的把戏,企图利用数据垄断把我们的分成比例压得更低。 为了查清真相,务必把那个“自研黑盒”拆了。我知道这不可能,数据库是加密的,接口是封闭的。但要是对方把那个管理员账号也交出来,咱们就能直接看到他们是如何把用户身份验证通过的,又是如何在后台操纵订单金额的。
这关系到我们每一分钱的分润,关系到我们有没有被坑了,有没有被他们偷偷调低了佣金比例。 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三条规定,人民法院在必要时能够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到庭接纳调查取证。
事实上,被申请人作为科技公司,其系统架构、代码逻辑还有数据流转路径具有高度专业性,非技术人员无法独立搞定。
要是不供给核心系统的访问权限和日志数据,我们根本无法证实对方是否存有违规操作、数据篡改要么故意隐瞒收入的行为。 故此,请求贵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调查令,是解决当前纠纷的必要手段。否则,我们只能持续凭推测和估算,这不仅无法定下事实的基调,反而可能让风险进一步扩大。 附:调查所需资料清单 申请人在本次调查中需重点获取以下具体信息: 1.系统登录凭证:包含用户 ID 密码、生物特征(指纹/人脸)录入记录、会话密钥等所有能追溯到具体用户的身份认证凭证。 2.核心代码片段:特别是涉及“订单生成”和“资金结算”的那几段核心逻辑代码,包含环境变量、数据库连接串还有异常处理逻辑。 3.系统运行日志:能够覆盖 2023 年全年所有交易行为的服务器日志,包含成功请求、黄了重试、超时异常还有系统内部状态变更的详细记录。 4.API 接口文档:所有对外供给的 RESTful 接口定义、Swagger 文档还有手动调试时的调试记录。 5.保险审计记录:是否定期进行保险漏洞扫描、渗透测试,还有扫描结局中关于“未授权访问”、“越权操作”等难题的详细报告。 注意,要是对方回绝配合或回绝供给上述材料,我们将不得不申请法院强制其供给,届时形成的相关费用将由被申请人承担。基于合同第 5 条的约定,还有维护双方商业信誉的需求,恳请贵院尽快批准该调查令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:张三 日期:2024 年 6 月 10 日 联系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 XX 路 XX 号 XX 大厦(XX 律师事务所) 联系电话:138XXXXXX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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